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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女子丈夫去世后,才发现了丈夫多年来一直以“爱”的名义给前妻转钱。女子愤而把丈夫的前妻告上法庭,要求返还36万元

小毛阿 小毛后花园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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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真的能做朋友吗?广西一二婚男子和一女子结婚,6年后意外去世,谁知女子在整理男子遗物的时候,却意外发现了男子的秘密。

原来和女子结婚的这6年中,男子并没有和前妻断绝往来,反而经常打着“爱”的名义给前妻转钱,金额竟然达到了36万。

女子大怒,想着自己一个黄花大闺女嫁给了一个二婚男人,没想到男人还如此对她,就一纸诉状将男子前妻告上法庭,希望法院判令男子前妻返还这36万元。

法院会支持女子的诉请吗?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01  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以下采用化名)

本案中的女子姓李,死去的丈夫姓王,二人本不是天作之合,王某是个二婚,李某是个黄花大闺女,但爱情的事情谁都说不准,李某喜欢王某,不介意他是个二婚,于是二人见面没多久就结婚了。

结婚后,王某对李某更多的是感激,毕竟她不嫌弃自己是个二婚,就对李某无比上心,二人婚后的生活倒还融洽。

只是天有不测风云,6年后,王某意外去世,李某措手不及。丈夫的葬礼还需要办,只能强忍悲痛,忙前忙后操持着。

下葬之前,需要将王某的遗物整理好,一部分烧了,一部分与王某一起深埋地下。没想到,李某在王某的衣物中竟然发现了一大摞银行的转账凭证。

起初李某没在意,觉得应该是丈夫生前做生意的转账单,本来想放一边的,但无意间瞥见了一个名字,顿时让她心里凉了半截。

只见对账单上收款人一栏赫然醒目印着“赵某某”,这赵某某是王某前妻。

这时,上一秒还在伤心欲绝的李某,看到这些对账单的时候,心中五味杂陈,由痛转恨。

李某强忍怒意,将所有对账单上的金额一一相加,结果竟然有36万余元。

李某的思绪又回到了6年前,那时王某和前妻赵某才通过诉讼离婚,婚内共同财产赵某分走了不少。关于前妻这件事,王某和李某早已讲的明白,表示不会再和前妻有任何瓜葛。

如今想来,男人的嘴真是骗人的鬼,王某还是骗了她。

李某感觉委屈至极,虽然嫁给王某后,自己赚钱不如王某,但也经常补贴家用,甚至没有管过王某的钱,只知道他在外面做生意,有时候竟然还打电话回来向她要钱,说是垫付工程款,想来是转给前妻了。

想到此处,李某心如刀绞,恨死王某了。

李某不动声色将王某的葬礼操持完毕,不久就找律师写了诉状,将王某前妻告上了法庭,请求法庭判令赵某归还李某与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36万。

这个案子法院将会如何审理,又会如何判决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02  法律分析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对夫妻共同财产做了解释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而对待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有平等的处理权。

很明显本案中李某与王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王某的工资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王某向前妻赵某陆续转账的36万元则是与现任妻子共同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王某无权将这钱转给前妻。

其实本案很好定性的,法院经过综合审理,认为合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受到法律的保护,王某向前妻赵某转账的36万元属于王某和现任妻子李某的共同财产,因此判令被告赵某返还李女士36万元。

03 深刻教训

作为夫妻,应该秉承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互相信任的原则,不能有欺瞒行为,现实中因为夫妻双方的工资问题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行为比比皆是。

作为男人,负了前妻,就不要再负了现任。既然选择了在一起,就不要让对方失望。

关于本案,你是怎么看的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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