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教育局通知:学生溺亡,班主任永不评优晋级

番薯壳 每日乐评 2024-05-16

教育局通知:学生溺亡,班主任永不评优晋级


近日,一张微博大V“郑州大学城儿”发布的截图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这张截图展示了一个工作群中的通知,内容令人震惊——

教育局竟然规定,一旦学生发生溺亡事件,其班主任将永远失去评优评先及晋级的机会。

这一做法不仅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更让广大教育工作者感到寒心。

根据截图内容,教育局的这一通知显然是在将学生的安全责任完全归咎于班主任。

这种逻辑无疑是荒谬至极的,就如同:

有人犯罪,就要将教过他的老师通通抓起来;

出了车祸,就要交警赔钱,交通局全员处分。

这种无限扩大的责任划分,不仅违背了常理,也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关于防溺水的问题,其实,学校和教育部门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从“建立每日统计台账”到“老师暑假巡河”。。。

这些措施无疑增加了教师的工作负担,但效果却并不尽如人意。

如今,又将责任进一步推给班主任,甚至采取“永不评优晋级”的极端手段,这无疑是对班主任的极大不公。

班主任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繁重的教学和管理任务。

他们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还要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发展。

然而,现在却因为一个学生的溺亡事件,就要让班主任承担一生的责任,这不禁让人感叹教育的悲哀。

更让人担忧的是,这种荒谬的责任划分可能会导致更多的班主任不愿意担任这一职务。

班主任的工作本身就充满了挑战和困难。

如果再加上这种不合理的责任划分,那么愿意担任班主任的人将会越来越少。

这无疑会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极大的影响。

对于这一事件,我们应该进行深刻的反思。

学生的安全是教育的重中之重,但责任划分必须合理公正。

学生的成长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出事就将责任完全归咎于教师,尤其是班主任,显然是不合理的。

既然如此,学生不也在教育局的管理之下吗。

教育局是否也该承担连带责任?

有个网友是这样说的:

凡有学生溺亡的水域,教育局负责盖上盖子。

一人溺亡,局长引咎辞职。

两人溺亡,局长开除党籍。

三人溺亡,局长判刑。

四人溺亡,局长牢底坐穿。

五人溺亡,局长株连九族……

虽然荒唐,但也说明一个问题:

教育局更应给予老师应有的尊重,尊重教育规律。

教师虽然在学生成长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他们并不能完全掌控学生的所有行为。

因此,将学生的安全责任完全归咎于教师,不仅是对教师的不公,也是对学生成长规律的忽视。

最后还是希望学校和教育部门以及社会共同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才是根本。





热点推荐


璩静事件反思:如今太多人想当网红了


杭州全面取消限购:房价的变局与社会的期待


校友卡上填职务级别,职级壁垒污染了校友情谊


谭竹最新回应:面对质疑,毫无愧疚的她,试图将责任转嫁给其他人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