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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关注李四强冤案,是因为人人都怕“屈打成招”

烟语法明 2024-04-29
2024年4月19日,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再审李四强抢劫一案,审判长当庭宣布改判李四强无罪。到此,一桩发生在17年前,申冤长达8年的冤案终于得以昭雪。
案件情况梳理
1979年出生的李四强不是正常人,出生于安徽利辛的他是先天性智力缺陷者。

2007年开春,智力残疾的李四强在安徽老家失踪,家人四处寻找始终杳无音信。
2007年3月26日15时,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双闸派出所在检查外来暂住人口时,发现了一个名叫刘西文的人,经上网比对和户口所在地比对调查,双闸派出所认定刘西文是涉嫌抢劫犯罪的网上逃犯,并凭借这张身份证将其抓获。

事实上,这个持有刘西文身份证的人真名叫李四强。到底谁把刘西文的身份证放在他身上的,现在还没有调查结果。

后来的事实证明,这张身份证和身份证的持有人面部特征根本不相同,但警方就是认证不认人。
2007年4月11日,汕头警方以“刘西文”之名将李四强逮捕,羁押在汕头市看守所。

汕头市公安局预审股民警在汕头市看守所也讯问过李四强。李四强后来陆陆续续告诉家人,被审讯时,只要他说出自己真实姓名就会被打,他曾被打掉两颗门牙。根据家属提供的照片,李四强出狱时,门牙是缺失的。
汕头市龙湖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又提起公诉:“刘西文”与同伙于2003年8月至9月期间,在汕头市区实施多起抢劫,其中“刘西文”参与作案6起。
2007年10月11日,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作出(2007)龙刑初字第256号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写道: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西文伙同另外七名同案人,于2003年8月至9月期间在汕头市区实施抢劫作案6宗,被告人刘西文构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媒体还原经过
后经记者多方核实了解到,“刘西文”被判刑后,在石家庄北郊监狱服刑,管教点名“刘西文”时,他多次未答“到”。管教民警多次找他谈话,陆陆续续得知“刘西文”的真实身份可能是李四强,其真实的生日、户籍信息均与刑罚执行依据记载情况不符。监狱将此事反映给办案单位汕头市龙湖区法院。
北京青年报获得的案件材料显示,2009年10月20日,汕头市公安局龙津派出所民警提审了抢劫案中刘西文的同案犯马付伟,将在押人员“刘西文”的照片向他出示。马付伟向警方称,照片中的人不是刘西文。马付伟的母亲也向龙湖分局刑侦大队民警称,照片中的人不是刘西文。

2009年11月2日,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民警到安徽省利辛县李四强老家,经李母辨认,照片上的“刘西文”是自己的儿子李四强。利辛县公安局孙集派出所出具情况说明,证实照片上的“刘西文”是其辖区村民李四强。

2009年11月5日,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民警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北郊监狱提讯“刘西文”。“刘西文”说自己的真实姓名叫李四强。

李四强的身份得以证实后,他并没有获得自由。

艰难平反过程

经过汕头警方一番调查后,汕头市龙湖区法院最终认定李四强是2003年汕头抢劫案作案人之一,他冒用了刘西文的身份。

2009年12月14日,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作出(2007)龙刑初字256-1号刑事裁定书,裁定书中写道:现经审查,发现原判决书中被告人“刘西文”的称谓及其基本情况有错误,特裁定将原判决书中所有的“刘西文”均更正为“李四强”。

至此,李四强在以刘西文的名义服刑两年后,终以“李四强”的身份成了“名正言顺”的犯人。
2007年李四强被抓时只有28岁,一直到2016年6月才刑满出狱,当年9月1日即病逝,去世时37岁。
2016年底,李奎星与两名律师第一次赶到广东汕头,向龙湖法院递交了申诉状,不过申诉很快被驳回。

2017年李奎星带着律师再次赶到广东汕头,向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当年年底这次申诉也被驳回。
2022年8月11日,利辛警方协助汕头警方将真正的刘西文抓获。
2018年,李案件申诉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但一直没能得到回复。

在得知真正的刘西文被抓后,他委托律师将刘西文同案犯的证言及刘西文被抓的情况作为新证据提交给了广东高院。

以上资料引自:《一张身份证牵出“真假”两个抢劫犯》,载2023年2月21日中国青年报。

在媒体曝光后,2023年2月22日晚,广东高院官微回应此事称,申诉人李奎星就其弟李四强犯抢劫罪申诉一案,已被受理,目前正在审查中。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25日作出再审决定书,认为该案符合再审情形,指令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就这样,在李四强去世8年后,终于清白了。
结语:离奇的牢狱之灾,公众为何担心
这个案件当然有其特殊性,李四强是名智障人。也正是这个原因,他有了这次离奇的牢狱之灾,正因为如此,公众才更担心,难道说经过公检法这么多司法机构和审查程序,都能“屈打成招”,这不可怕吗?
转自:法律学堂,作者:王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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