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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女子被强奸证据十足警方不立案,无奈自杀!

彩虹聊民间故事 徐夫人讲堂 2023-09-02

        愤怒,女子被强奸证据十足警方不立案,无奈自杀!
        2023年8月24日,海南省文昌的程先生在网上发文称,他的妻子在今年7月15日在家里被当地一水果店老板黄某抢奸,他们报警后,警方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立案,犯罪嫌疑人黄某仅被羁押了三天就释放了。程先生的妻子因感到无处申冤,受不了这样一个结果,跳水库自杀。目前,程先生妻子的尸体仍在医院太平间里放着。

        程先生的女儿说,母亲被强奸后,他们向公安局提交了多份证据,有母亲喝过的菊花茶瓶子和一条含有残留物的内裤,警方在没有调查和鉴定的情况下就拒收了。她觉得警方的做法很难让人理解,这些物品都是涉案的重要证据,连通常被取证的内裤都不被认为是证据,情况很反常。
        警方说证据不足不予立案,死者家属称,他们有很多重要证据能够证实强奸事实发生,警方为什么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拒绝接收重要证据?拒收行为与办案流程不符,显然是给自己的“不予立案”找台阶。

        记者针对这一问题和当地警方取得联系,当地警方称,领导说先不接受任何采访。
       领导很厉害,为什么特别安排办案的警员不接受记者采访?警方拒接受害人家属提供的重要证据,也会和这位领导有关系,水果店的老板黄某本事真不小,领导都亲自出马了。(受害人在遗书中写道,黄某有个叔叔在公安局)

       种种迹象表明,这些反常的情况中一定存在很多的问题,有一股势力插手案件,试图阻止法律在该案件中伸张正义。我能猜测到死者一家在当地是弱势群体,而且是最弱势的,否则水果店老板也不敢强奸这家的女人,再加上后来警方以及他们领导的反常情况,没有把这家人的合法权益放在心上,想靠地方关系网摆平受害人一家。
        程先生介绍,他们是湖南永州人,妻子今年40多岁,家里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他们在海南种植水果多年。2015年因儿子生了一场病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女儿因学费问题放弃了考大学,最后选择上了有补助的职业大专,
       女儿知道父母生活很不容易,边上学边打工挣到了一些钱,把家里的外债也还清了,再加上后来程先生夫妻又承包了一些果园,艰难的日子终于熬了过来。最近一段时间,由于女儿的努力通过了专升本,家庭情况开始向好的方向发展。
        镇上收水果的黄某大约有50多岁,程先生一家跟黄某接触不多,仅有几次把收获的芭蕉卖给黄某。受害人义女士生前告诉程先生,在程先生因干活受伤期间,她曾三次去找黄某卖芭蕉,均遭到黄某不同程度的侵害。

        义女士家属表示,在7月15日案发前,义女士和黄某两次因为买卖芭蕉见面。义女士生前告诉家人,第一次见面时黄某就抱了她,口头上对义女士说,做农活很辛苦,可以和他发生关系,黄某会在经济上给她好处。
        义女士是一个守本分的女人,没有被金钱所动,明确拒绝了黄某提出的性要求。第二次见面时,黄某又强行把义女士抱到义女士夫妻曾经居住、现在用来避雨歇脚的房间里吻她,摸她胸部,义女士反抗后挣脱离开了。
        程先生回忆,妻子第二次与黄某见面后,他晚间发现妻子膝盖上方大腿处,有一块鹅蛋大小的红色伤口。他问怎么回事,义女士说是不小心刮到的。直到7月17日,程先生才知道妻子的伤口是反抗黄某性侵时受的伤。
         7月14日,义女士和黄某约定7月15日下午砍芭蕉卖。7月15日下午,两人见面后,黄某给义女士喝过一瓶菊花茶,在芭蕉买卖结束时,义女士开始觉得肚子不舒服,身上也被雨淋湿了,如果返回现在的住处,需要骑电动车行驶三四公里,她就留在原来的住处避雨。黄某发现义女士一个人在原住处,就进屋强奸了义女士,黄某临走时还放在房间里150元钱。
       程先生表示,案发当天下午5点多,妻子开车回家时在家门口小坡上摔了3次,此后一直闷闷不乐。她当时没告诉丈夫与黄某发生的事,回家之后洗了澡。
        义女士在当地医院看病的病历显示:7月17日,义女士主诉她在7月15日下午3点被强暴后出现少许血性分泌物。医院诊断为“嫌疑强奸和诱奸后接受的检查和观察”。程先生7月16日发现被用的纸巾,按义女士的说法,是被强奸后出血,用了很多纸巾擦拭。而黄某的说法是,他在砍芭蕉期间手被划破,就用了一些纸巾。
       7月17日报案后,义女士去当地派出所做了第一次笔录。7月18日,黄某和他家人曾开车去程先生家,想带他们前往派出所和解,但最终没有进派出所,也没有和解。
       案发后,刚开始黄某不承认强奸,后来觉得事情已经暴露,无法继续隐瞒下去,想通过私聊解决。程家人提供的电话录音中,程先生说要报警,黄某说“我给你一万五现金,就什么没有发生过了。”义女士当时情绪很激动,表示不想跟黄某说,只想保护好自己的家庭。她之前是担心自己家庭遭殃,才没跟丈夫说。程家在电话里坚持要报警解决,黄某曾微信转账给程先生4000元,但程先生没有收。
      2023年7月23日中午,程先生陪女儿在公安处做完笔录。因一直联系不上妻子义女士,就四处寻找。结果,发现义女士留下遗书跳水库自杀。

       义女士的遗书中提到,自己没有想到会被强奸,因为自己不懂法,把嫌犯的犯罪罪证弄丢了,觉得自己对不起家庭。在此之前,她指控强奸自己的男人黄某曾到她家,提出给她1万元精神补偿想达成和解。
        程先生介绍,妻子被强奸后下体有流血情况,他在报警时把妻子的一条内裤作为物证交给警察,警方拒收。当天他只看到警方到案发小屋拍了照,没有取物证,直到妻子去世一周左右,警方才再次进小屋调取物证。

         8月11日文昌市公安局向义女士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义女士报案被强奸,该局经审查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实有犯罪事实的发生,决定不予立案。死者义女士家人不服警方的说法,他们已申请复议。
       8月26日,文昌市公安局对外发布消息,该局已受理死者家属的刑事复议申请。目前,已抽调精干警力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全面复查,复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看到这一则消息后,我气不打一处来,愤怒的拍了一下桌子,再一次验证了我反复提到的说法,底层老百姓受害后不但得不到公平的处理结果,甚至还会有后续的受害。现实就是这样,当你成为受害人的时候,你也成为了一些人眼中的麻烦制造者,总有人不为受害者伸张正义,却为涉嫌违法犯罪的人找脱罪理由。
        强奸案是严重的刑事案件,案发后警方应该高度重视,立即对现场进行封锁取证,并将犯罪嫌疑人控制。绝大多数老百姓没有法律知识,在警方不作为的情况下,容易让受害人产生绝望。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本案中受害人的内裤是强奸的最有力证据,而且还有用过的卫生纸,警方在案发后一周才到现场取证,难道是想让有力的证据消失吗?不符合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
       虽然当地公安局发布消息称,已组织精干警力全面复查,但不予立案通知书也是他们发的,拒绝接收受害家庭提供的证据也是他们,说领导不让接受采访还是他们。因此,当地公安不能独立调查此案,应该有纪委监委派调查组介入公安调查。
        我在过去的文章中有过提议,对那些明显有问题的案件,受害人应该可以申请异地警方调查,这样可以不被当地的关系网干涉。在类似的案件中,即便是后来调查受害家庭成员所讲的完全属实,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像这样的案件也不能作为最终了结。一定要把警方案发后为什么不到现场取证?为什么拒接受害家庭提供的有力证据?在很多证据能够证实事实清楚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要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就受害人家属所讲述的证据,被强奸后用过的卫生纸、保留下来的内裤、犯罪嫌疑人与受害家庭的对话记录、4000元转账记录等等,已经说明,黄某承认了强奸事实。如此明了的案情,警方竟然不予立案。
        雪崩了吗?法律还有一点尊严吗?当底层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受到伤害后,还有没有法律可用?我认为该案情应该让全国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都看看,就受害家庭讲述的情况,当地公安该不该立案?为什么在受害人上告无门自杀后才引起重视?
        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因得不到公平公正的案件处理结果,选择了走极端,这难道都怨那些人不够理性吗?没有人愿意走到那一步,当法律不能为他们伸张正义时,必然会出现三种结果:一,蒙冤一生;二,受不了委屈选择自杀;三,走极端。然而,这三种结果都是人们不愿意看到的,当法律不能伸张正义时,没有人能够保证自己一生不被冤屈。
        前不久,我和一位法院的领导聊了一会,我说司法人员在办理案件时,不能以自己的想法去判断受害人的受害程度。尤其是精神损害和正当防卫的运用,只有受害人和受害家庭能感受到所受到的伤害程度,以及现场的危险情况。因此,司法人员在办案的过程中,要把自己作为受害人去考虑,在运用法律时就会很公平。
        我认为在有的案件中,如果是受害方因做出妥协使案件得以最终判决,这起案件办理的就不成功。司法部门必须以“法不能向不法者让步”为原则,如果因当事人没有法律知识或者请的律师水平低,法官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应该给当事人提示,有哪些方面也属于当事人应该主张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办理的案件才符合立法原则。否则,即便是不法者受到了惩罚,法律也没有完全伸张正义,因为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由于自身不懂法律没有完全主张,缺失了一部分正义。

      让双方都服判只是案件的一部分,在办案的过程中,既能起到普法作用,又能对社会起到教育作用,才是一起案件最完美的判罚。追求案件结案多未必是好事,可能由于对社会未起到教育作用,将来的案件越来越多。当每一起案件都能让非法者受到法律规定的对等惩罚,违法的人就会越来越少,因为他们知道法律是严格的,没有漏洞可钻,没有人情关系可用。

       这是8月26日晚间19点30分左右,我接到的一份求助,涉及的是债务纠纷,18日宣判的,15天后就开始执行了,是她欠别人的,暂时还不上,希望得到延期,求助人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我答应她看完案情后再回复,不能让她失去活下去的信心。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我曾接到过多人求助,有警官也有律师,更多的是普通百姓,这就说明,法律失效无人幸免。不信走着看,不排除未来也会有法官和官员向我求助,因为我这里最不缺的就是良知。关注下方号,分享更多民生故事。谢谢各位的长期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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