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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雷!买方拒收又破产,怎么办?

黄娜 中国信保企业服务 2024-01-09


真案例|少踩雷|多当心


2023/3/6

第106期

本期案例来自:@中国信保广东分公司




《买方拒收又破产,要怎么办?》



受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影响,海外买方因抗风险能力不足进入破产程序的案件频发。面对买方破产,出口企业的债权保障及减损措施相对有限,容易遭受较大损失。究竟该如何应对?



案例概述

多次催促仍未付款


A企业是广东一家生产及销售全生物降解原料及其制成品的公司,该企业与一丹麦买方B签署了一份销售合同,采用30%预付款、70%见提单复印件付款的结算方式。


A企业收到买方B支付的30%预付款后,于2022年7月将货物安排装船出运,出运后A企业于2022年8月8日向买方B发送了提单扫描件,买方B一开始表示会尽快安排付款,但经A多次催促仍一直未付,之后更不再回复。因前期A企业已在中国信保投保,A企业遂向中国信保求助,并委托中国信保向买方B展开调查追讨


货物到港而买方已破产


中国信保广东分公司在收到A企业的需求后,立即委托丹麦当地渠道介入调查追讨。经调查发现,买方B已在2022年8月31日进入破产程序,渠道遂与买方破产管理人展开沟通。此时,因本案货物已经到港,为避免货物滞港导致损失扩大,如何妥善处理货物,变得迫在眉睫。


就货物处理,一开始,破产管理人提出可以协助A企业寻找新买家。A企业苦于不知道如何处理该批货物,同意破产管理人的建议。但后续,破产管理人又反馈无法找到新买方。


信保赔付 登记债权


与此同时,A企业以及中国信保海外渠道经过多番努力,鉴于涉案货物的保质期仅剩三个月,也无法找到新的买方愿意接收该批货物最后,为避免货物长期滞港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经中国信保审批同意,A企业进行了弃货处理。


最终,在货物处理完毕后,中国信保就A企业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照保单约定进行了赔付。同时,就涉案买方B的应付债务金额,中国信保海外渠道协助A企业向破产管理人进行了债权登记,并紧密跟进破产清算后续进展,力求最大限度保障中国企业在海外的合法权益。

▲本期案例人物关系图



案件启发

根据本案的处理情况,我们总结了如下两点意见建议,供出口企业在贸易实践中参考:


准确识别风险信号

及时采取风控措施


在国际贸易中,信用销售的方式越来越普遍。为了降低风险,较多出口企业采用自控提单的方式,要求买方见提单扫描件付款。此种情况下,出口企业在货物出运后,应及时向买方发送提单扫描件,并提示买方付款。如买方收到提单扫描件后未及时付款,即为显著的风险信号,建议出口企业应密切向买方催收货款,暂停新出运。如已在中国信保投保的,建议出口企业应及时向中国信保通报可损,与中国信保沟通后续处理方向。


密切关注货物情况

妥善进行货物处理


在买方未付款提货的情况下,建议出口企业密切关注货物流向,及早考虑可行的货物处理方案,避免货物滞港导致损失扩大目前,常见的货物处理方向有放货给原买方、在目的港寻找新的买方转卖货物,或将货物退运回国内后再转售等。出口企业在考虑货物处理方案时,应本着最大减损原则,进行成本及损益测算,结合买方情况、货物属性、市场行情、操作可行性等方面,综合选择最优的货物处理方案。如已在中国信保投保的,相关货物处理方案应事先提供给中国信保,在中国信保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责任编辑:黄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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